2020-11-25 14:26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2020年1月24日,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大队联合陆丰公安、卫健等部门在陆丰霞湖联合检疫站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出现警察和医务人员配备不足,不按规定对经该站进入陆丰市区的车辆及人员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漏查漏检问题严重,在汕尾市督查督导组指出问题后也没有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存在应急处置不及时的问题。陆丰市疫情工作专班第一督查小组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督查督导,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霞湖联合检疫站存在的问题。龙山高速大队大队长蒋晓阳、陆丰市卫健局局长郑毅语、河东卫生院院长庄立勇和陆丰市疫情工作专班第一督查小组组长陈美豪4人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对此,2020年2月13日陆丰市纪委给予陈美豪、庄立勇同志诫勉处理;给予郑毅语同志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蒋晓阳的失职失责的问题报汕尾市纪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