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4:19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陆丰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陆丰市西南镇陂屯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罗水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问题。2018年2月,罗水权在经手管理该村本用于村道修缮的1.8万元帮扶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与其他6名村干部将其中1.4万元以“春节生活补贴”名义进行平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19年12月,罗水权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委会原副主任陈炳财、治保主任陈应坚、党总支部副书记陈在等3人在办理扶贫脱贫事项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陈炳财将其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母亲申报为低保户、妻姨申报为五保户,违规领取相应低保金60672元、五保金40982元;陈应坚将其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胞弟申报为贫困户,违规领取相应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分红共2043.75元;陈在将其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儿子申报为贫困户,违规领取相应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分红共1443.75元。 2020年1月,陈炳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在、陈应坚等2人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