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 2020-12-05 10:06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陆丰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陆丰市八万镇新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木松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涉嫌贪污问题。2014年至2015年,吴木松在未经新坑村“两委”干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父、其妻、其子分别确定为该村2014年度、2015年度危房改造对象,在基本信息表、贫困证明、入户调查表等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骗得上级审核通过,上级分别在2015年9月和2016年4月拨给三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4.5万元,这笔款均被吴木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涉嫌贪污罪。吴木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吴木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陆丰市碣石镇角清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水明在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违规支付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碣石镇角清村系省定贫困村。2018年7月2日,陆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碣石镇角清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2018年9月25日,角清村委托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广东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91.52万元。2018年9月29日,角清村委会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日,公司开具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角清村支付30%的工程预付款447万元吴水明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工程未开工的情况下违规支付工程款,违反了《陆丰市66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监管办法(试行)》(陆委办字[2018]5号)等相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吴水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9月,吴水明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陆丰市内湖镇西陂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赤卜头村民小组组长陈晓欣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陈晓欣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胞弟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致危房改造补助款被违规领取;在为村民林某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危房改造补助款下拨后,陈晓欣收取了林某某0.3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09陈晓欣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裕美在核定贫困户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按照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要核定该村符合贫困户政策条件的贫困户,并将贫困户名单汇总上报批准。陈裕美在按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核定贫困户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对该村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村民进行公平评选,监督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的15户未能被及时发现并予以清退,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1陈裕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