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第十轮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 2021-04-25 15:56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近期,市委八个巡察组分别在各相关镇、机关事业单位召开第十轮巡察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范秉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鸿昇,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施汉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彭素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为,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锦秋分别出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会,并提出巡察整改要求。

市分管、挂驻领导分别出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会,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分别提出要求。

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市委八个巡察组分别对桥冲镇党委及下属7个村党组织、八万镇党委及下属8个村(社区)党组织、城东镇党委及下属9个村(社区)党组织、博美镇党委及下属9个村(社区)党组织、西南镇党委及下属10个村(社区)党组织、碣石镇下属34个村(社区)党组织、东海镇下属21个村(社区)党组织、陂洋镇下属11个村(社区)党组织、内湖镇下属6个村党组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汕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市公共事业事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南塘五峰中学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村级党组织基层党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治理和换届风气、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了巡察,主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市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各责任人要紧扣关键问题,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做到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落地落实、真正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陆丰奋力裂变发展,实现蓝色崛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上,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一定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打折扣,不推诿拖拉,以实际行动依规依纪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陆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