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15:45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经市委同意,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市委八个巡察组分别在各相关镇、机关事业单位召开第九轮巡察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小慈,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范秉康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出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会,并提出巡察整改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副市长陈月、郑伟锋等同志分别出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会,就落实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2020年5月28日至8月28日,市委八个巡察组分别对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陆丰市星都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及下属4个社区党组织、潭西镇党委及下属10个村(社区)党组织(不含省定贫困村)、甲西镇党委及下属18个村党组织(不含省定贫困村)、金厢镇党委及下属10个村(社区)党组织(不含省定贫困村)、河西镇下属10个村(社区)党组织(不含省定贫困村),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港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林启恩纪念中学、碣石人民医院、碣石中学、碣石新安职业技术学校、博美中学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村级党组织基层党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治理和换届风气、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巡察,主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市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要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各责任人要紧扣关键问题,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做到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以落实市委“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为抓手,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勇当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主力军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上,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一定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打折扣,照单全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