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智冕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2020-12-01 14:44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2019年8月26日,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市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智冕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智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视党纪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

陈智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智冕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