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4:44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2019年8月26日,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市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智冕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智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视党纪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 陈智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智冕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