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镇南田村委会主任陈水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2020-12-01 14:43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日前,陆丰市纪委监委对湖东镇南田村委会主任陈水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时任湖东镇南田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陈水深,在明知多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或者验收要求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为12户不符合标准的村民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并帮助其通过验收,致使危房改造款共18万元被违规领取;2016年5月,陈水深主持召开“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收回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发给南田村2013年至2015年74户危房改造户的住房改建扶贫专款29.5万元,将该款挪用于建设南田村第二文化广场,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

陈水深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2020年8月27日,经陆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水深开除党籍处分,由湖东镇党委政府依法罢免其南田村委会主任职务,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危房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危房改造资金是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救命钱,不是“唐僧肉”,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今后,陆丰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对民生领域尤其是扶贫领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拍蝇”高压态势,全面、精准履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