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镇原人大主席余广潮违纪违法被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

  • 2020-12-01 14:46
  • 来源:陆丰纪检监察

2020年1月13日,经陆丰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市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湖东镇人大主席余广潮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广潮时任碣石镇副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水利等工作)、项目工程验收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将全镇水毁防护堤修复、加固工程挂靠至工程公司;明知项目工程没有修复、加固,仍违规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均负有直接责任。

余广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广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二年);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